以案说法讨薪艰难
以案说法讨薪艰难
快好到年底了,工薪阶层讨薪艰难.我这次就从案例说起讨薪的程序.
假如说一位船员老板欠薪十万元,船员与老板是海上劳务关系.船老板是经营船东,登记船东是另外人,登记船东因为欠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船舶已经被海事法院扣押.目前经营船东因为船舶被海事法院扣押,无法正常经营,又因为经营船东经营亏损,无力支付船员工资.那么船员起诉索要工资,要想得到切实维护权益,就必须行使船舶优先权了.这就决定了办理案件需要进行下列五个程序:1、诉前申请扣押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2、起诉经营船东、登记船东索要欠付工资,确认船舶优先权;3、申请拍卖船舶;4、进行债权登记;5、分配船舶拍卖价款(执行程序)。
假如欠付工资的数额为十万元。
计算各程序的费用:1、扣船担保费用大约一千元,法院的保全费用大约一千元;
2、起诉的费用大约两千五百元;
3、申请拍卖船舶,可能法院需要通知交评估费、拍卖费用,这笔钱很多,一般船员个人可能负担不起;一般法院会让银行预交此笔费用,这里权当船员不用支付;
4、进行债权登记需要缴费一千元;
5、分配船舶交款程序一般不需要缴费费用,也有可能需要缴付一定费用。
上述共计最少需要支付费用5500元。
交通费上述六个程序,按照每个程序去一次,一个程序的交通费按照二百元计算,共计需要一千元。
上述费用共计6500元。
就是说船员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自己支出6500元。那就要看看船员是否有经济实力来承担此笔费用?如果没有经济实力,那只能放弃自己的权利了。因为这些费用船员是必须承担的费用。
船员这是自己从事诉讼的费用。可是船员一般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往往不能很好具备履行能力。
船员如果想委托律师从事诉讼行为,可通过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从事诉讼活动;第二个途径是船员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活动。
第一个途径是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进行诉讼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必须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才准予法律援助;否则则不予准许法律援助申请。
假如法律援助中心准予了法律援助,船员则无需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交通通讯费。被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每个案件大约可以得到法律援助中心支付的一千三百元左右的财政补贴。这些补贴包括交通通讯费、办案补贴等等,办案律师不能向委托人索要任何律师费用。但向法院及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交付的费用,不属律师费范围内。被指派法律援助的律师,只能在被指派的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比方说劳务合同诉讼,只能进行一审劳务合同诉讼,不能进行二审,也不能进行诉前保全,也不能进行债权登记,也不能进行船舶拍卖价款分配,也不能进行申请拍卖船舶。
如果船员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各阶段分别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则应当分阶段分别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否则,船员要求法律援助律师干完所有的法律诉讼事务是不可能的。
法律援助律师对于所接受的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是白干的,有可能还要亏损。
委托人希望自己不付费,又要想接受法律援助的律师干完他所有的法律诉讼事务也是不现实的。
我所见到的法律援助指派也是仅仅指派某一阶段的法律事务,尚没有发现一个案件指派所有阶段的法律事务。如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从事完所有阶段的法律事务,并且每个案件仅仅支付一千三百元左右,那接受指派的律师也是不会干的,如果这样律师就是社会慈善机构了,让律师亏大的了,律师也不会干的。
法律援助律师做案件只会关注阶段性,不会关注其他阶段。至于说案件最终能否能够执行,并不是援助律师所关注的,援助律师所关注的是案件能否能胜诉,如果自己的观点被法院采纳,该说的都说了,就是完成任务了。
第二个途径是船员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此案。
船员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最能体现委托人的目的,一般的来讲委托人的目的是通过诉讼来达到索要款项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得到一纸胜诉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当船员向律师咨询的时候,律师会向船员解释办理案件的各个程序,每个程序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总体计算一下需要的律师费是多少?每个阶段需要的法院费用及其他费用是多少?共计全部案件下来的费用是多少?船员是否有经济能力从事相关的法律事务?
当船员有能力从事相关的法律事务,则可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律师事务所与船员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合同依据,律师事务所应当给船员一份委托代理合同书;有的船员往往不注意索要委托代理合同书,或者没有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造成对自己利益的损害。船员向律师事务所缴付有关费用应当索要单据或者相关电子凭证,船员向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交相关重要证据,应当索要相关凭证。这些方面都是保护船员(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保证。船员要明白律师办理案件的阶段性,并不是一委托律师,律师就应当将所有的案件都给办理完毕的。另一方面船员要明白即使全部程序都委托律师了案件也一定都能胜诉,并且也能将款项都能全部索要回来。即使案件胜诉了,也有可能对方没有履行能力,可能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即使案件胜诉了,对方也有履行能力,也不一定能够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因为在执行阶段如果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目前这些方面代理律师也是无能为力的。
我对于船员欠薪的问题非常重视,对于船员也非常同情。
到了年底船员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船员要么申请法律援助,要么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可是现实问题这样时间长还不能马上得到欠款。有很多船员就采取了信访途径来解决。我觉得信访途径有一些好处短平快。不用交费,很快就会得到款项。但是任何途径也都不是万能的,采用信访途径是在船东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政府部门采用协调船东的方式可以解决的。如果船东就是没有支付能力,面临破产的情况,那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信访途径要注意方式一定要合法,才能得到政府的帮助;如果方式不合法,不但得不到政府的帮助,很可能会得到政府的处罚。
以上是我对船员讨薪艰难事项的探讨,希望能够给与将要到年关讨薪的船员予以帮助。
王厚龙
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