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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设分篇(一)

律师建设分篇(一)

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王厚龙律师作于2024年7月19日

 

    律师工作怎么理解?这个事情非常重要。律师法当中规定的律师含义仅仅是表面文章而已,并不能够代表律师工作的真谛。外人对于律师工作的理解,肯定不能够透彻,即使是律师行业内部的人士也很可能没有对于律师工作予以参透。或者说那些能够挣到很多钱的律师大咖们也没有对于律师工作予以参透。

 

   我感觉到《律师法》当中对于规定的取得律师执业证,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规定。这是个概念而已。是不是这个概念就一定讲出来“律师的本质属性”?它既准确,但是还不全面包括。

 

   律师这个工作是法律服务的实践工作,它与体制内的法律工作明显不同,它也与法学研究的工作明显不同;他与那些法学学者的工作明显不同;它与法学教师的工作也是明显不同的。

它有如下特征:

  一、民间性质,与体制内及事业单位的工作明显不同。需要自食其力,体制内的工作由国家的俸禄;自己靠实力说话;体制内靠国家的权利做后盾。

 

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属于综合性的服务。

 

律师工作的“产”,就是律师工作的法律服务技能。自己的技能必须能够胜任所接受的案件。这中“产”属于智力劳动的过程,属于无形产品---法律服务。这个产品由法律知识、悟性、社会综合知识、社会关系综合构成的。

 

   律师工作的“供”,那就是自我“日常筑城”的过程,那是法律知识、悟性、社会综合知识、社会关系日常积累的过程。

 

   律师工作的“销”就是律师能够把自己的法律服务推销出去。

 

  律师个体缺少任何一环,均不属于一名称职的、完整意义的律师。

 

三、律师属于盈利性质的,同时肩负部分社会公益性质的。

 

四、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是律师工作的最低目标、维护公平正义并不是律师的首要任务;而是附随义务。

   律师作为一项民间工作,能够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就是他的最低目标了,也就完成任务了;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是,则是体制内工作的事,律师也没有这个能力来做这些事;律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就是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能够保证不去严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那也就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了。这也是律师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低要求了。

 

五、律师不属于政治团体、也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

 

   律师职业并没有政治属性,也没有作为国家机关的大权力,也没有将全部精力用来做公益工作。

    律师的工作就是好好修炼法律服务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已。至于在这之外的事情那就是“肉食者谋之”的事。他们说他们的,我们做我们的事。也没有人给我们发俸禄,他们该做好的事,与我们没有关系。

创建时间:2024-07-19 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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