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讲渔业海事法律实务(一)
律师讲渔业海事法律实务(一)
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王厚龙律师作于2024年2月7日
我是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王厚龙律师,已经从事律师工作已经有二十八年了。从事渔业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工作也已经有二十多年来。我所在的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自2009年成立以来也有十五个年头了。我每年主要从事的是民事法律服务,最主要的也是从事与渔业海事、海商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今后我准备就从渔业海事海商法律实务讲述相关的海事海商法律知识。让人们知晓其中基本的法律知识,不再吃亏上当。
我处在的地域是山东省威海市下属的荣成市石岛管理区。我们属于海滨城市,渔业非常发达!渔业海事海商纠纷非常多。青岛海事法院在石岛就设立一个海事法庭---石岛海事法庭。这是青岛海事法院五个派出法庭当中的一个。
在青岛海事法院办理案件当中最多的渔业海事案件就是海事劳务合同案件。下面就从渔业海事劳务案件合同说起。先从海上渔业劳务合同订立说起。
一、从劳务合同订立的方式来讲区分为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两种。
从事海事劳务合同的习惯来说,一般是采用口头的方式订立的。可是口头方式订立的方式如果双方信守口头约定,那就是应当没有问题的。可是由于追逐利益的原因导致有些渔船老板不信守口头约定的时候,船员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特别是在渔船老板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就有了违背约定的内在动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书面劳务合同就基本普遍实行了。
书面劳务合同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证据。
二、政府对于海上船员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要求。
以前荣成市当地政府,对于渔业船员劳务合同是否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不与干预。后来发现渔船老板与船员之间的劳务合同的纠纷越来越多,存在船老板侵害船员合法权益的情况,影响了社会的安定。特别是荣成市渔业海洋发展局与其他有关公安、边防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要求渔船出海的时候,一定需要出具书面海事渔业劳务合同,渔船才准许出海的规定。这就相应保护了渔业船员的合法权益。
三、从海事渔业劳务合同是否通过中介所签订的途径来区分,可分为通过劳务所签订的劳务合同与自己直接与船方签订海事渔业船员劳务合同两种。
通过中介所签订的劳务合同,中介所应当存档,中介所受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管理。该局有权管理中介所,渔业海洋发展局及市场管理局也有权管理中介所。中介所介绍船员海事劳务,仅向船方收取中介费,不收取船员的中介费,因此劳务合同的文本就会对船方比较有利,对船员就不大有利的。
船方与船员直接订立的书面合同,那是双方口头约定的书面整理形式,应当是比较公平的。
不管是那种形式订立的书面合同,均存在非常多的缺陷,因为他们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
四、通过是否与船方老板本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可区分为:与老板本人直接签订的,以及非老板本人签订的。
总体来讲与渔船老板本人签订的书面合同比较少,与渔船老板的代理人签订的比较多。这里的老板的代理人就是我们诉称“跑腿的”,并没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五、从船老板是否是自有船舶的角度来区分可分为自有船舶的海事船员劳务合同与非自有船舶的海事船员劳务合同。
六、从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分可分为海上劳务合同与海事劳动合同及混合海事劳动合同与海事劳务合同的区分。
今天就谈到这里,以后有机会继续探讨海事劳务合同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