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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要接受经济困难人的案件

律师尽量不要接受经济困难人的案件

作者王厚龙,山东赤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今天来了一位要进行法律咨询的客户,当我报出咨询收费的价格之后,她说了一句“太贵了。”我就判断出她是经济极度困难的人。她就说要求我代理他的案件。我就婉转拒绝了。我总结出律师不要接受经济困难人的案件。

    一般的律师在疫情当中,受理案件比较困难,只要有人委托就会接受。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律师接受案件的时候应当有所选择,该接的一定要接;不该接的就一定不接。我今天就讲讲对于经济困难的客户,不接受他们案件的理由。

    三千元对于一般人来说,也就无所谓了;但是对于经济困难的人来讲,那就是个天大的数字了!

   律师办理案件赢输皆有。哪有只赢不输的律师。即使律师在接受案件非常,也不可能保证案件一定能赢。再说不同的人对于一个案件的结果会有不同的判断标准。从律师的角度来说案件结果已经很好了,但是对于经济困难的客户来说可能他觉得还不够,应当全部赢,他的诉求很可能达到不合理的要求。经济困难的人对于事物的判断标准,与常人可能有所不同。对于经济困难的人开始的时候没有钱支付律师费,他们会要求风险代理,让律师垫付所有的费用;当案件办理完毕后,他又可能反悔了。如果律师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这种风险代理合同有可能不被法院支持,还会遭到道德谴责,律师也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针对于经济困难的客户,我是不会接受他的委托的,让他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也不去得罪这些经济困难的人,也给他们指出一条出路。

2022年11月7日

创建时间:2022-11-0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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